(文/中國文化大學國際財務金融教育中心張淵智老師)
許多操作者基於境外公司免稅的特性,往往會在稅賦規劃上,過度高估境外公司於所扮演的關鍵角色,過度輕忽境外公司相關的法令規範,反倒讓自己陷入了無法估計的稅賦風險當中。
翰鼎顧問公司資深顧問、境外公司操作聖經系列作者張淵智表示:『事實上,操作境外公司最大的風險,就是不知道自己正在違法操作!』張淵智表示,在進行境外公司合法節稅規劃的同時,操作者必須先行考量兩大面向,一者是『註冊地政府課稅規定』究竟為何,另一者則是『操作地政府課稅規定』又為何;先就『註冊地政府課稅規定』面向來看:並不是所有境外公司註冊地政府,都給予境外公司免稅的優惠,這必須視公司型態、營利來源、登記程序 等因素,才能周延地做出判斷,是故操作者本身在決定境外公司註冊地前,務必審慎分析境外公司當地法令,以避免自己對境外公司免稅一事做出錯誤判斷。
再者,就『操作地政府課稅規定』面向分析:操作者的所得所屬性質為何?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判斷依據,許多操作者誤以為,只要是源於海外的匯入款項,均屬海外所得無疑,事實上,並不是所有從海外帳戶或國際金融業務分行(Offshore Banking Unit;OBU)帳戶匯入個人帳戶的款項,都屬稅賦規定相對較輕的海外所得,相關課稅規定的依據,必須視所得性質才能精準加以判斷,但無庸置疑的是,操作地政府針對境外公司盈餘,絕對具有課稅的權力與法源依據。
張淵智表示:操作者在利用境外公司進行規劃時,切莫輕忽『註冊地政府』和『操作地政府』對稅賦上的相關法令規範,在規劃之前,取得正確且清晰的資訊,才能確保操作者是以合法方式架構境外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