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世紀的音樂教育家們本著多元教育的精神與理念,各自主張不同的教學方式,於是形成不同流派的音樂教育法。
其中最受國際間矚目的不外乎是達克羅采、奧福、高大宜及鈴木四大音樂教學教育法。故稱之為20世紀四大音樂教學主流。
「奧福音樂教學法 http://scedna.sce.pccu.edu.tw/webmarketnet/pay/ClassDetail.aspx?DispId=0607 ClassId=0KJ596080 」引進台灣約30年,奧福音樂教學法的創始人是卡爾‧奧福,透過律動、歌唱(包括說白)、樂器合奏與即興創作,是奧福音樂教學的主要方法。
「律動」在奧福教學的範疇中,是一項最基礎的運作方式,透過它讓學生來經驗與探索空間,鼓勵學生去感受各種自然動作,學生學習配合老師的指導讓自然的動作更富美感興音樂性。
「歌唱」教學,在孩子還小時,樂器並非適合每位孩童,因而歌唱及說白更扮演著探索聲音的主要角色。
「樂器」也是聲源之一,奧福樂器發展至今,已顯得種類繁多,囊括了天然樂器、自製樂器、身體樂器及奧福樂器。
在奧福教學法,即興創作是探索音樂形式的主要手段,在整個即興創作的過程中,學生接受挑戰,獲得成就與滿足。
奧福音樂的教學特色在於,激發孩子的想像力和幻想力,帶領他們進入音樂的喜樂情境中,同時發展潛在的音樂性。
整個教學法的關鍵在於「探索」和「經驗」,主張「過程」重於「結果」。
美國名教育家杜威倡導實驗主義式的教育,主張過程重於結果,而奧福音樂教學正是這樣的一種教學。
奧福教學法在教學內容方面留給教師極大的空間,對於教師實際教學時,主張應有相當機動、即興的能力。
同時強調由模仿到創作、由個別到整體、從簡單到繁複、從從部份到具體。
奧福教學法透過即興表演、舞蹈以及說故事等等的遊戲方式,讓孩子們能夠親近音樂,從而接受音樂,因而奧福一向主張音樂從來就不是單獨存在的,它必須和語言、律動結合在一起,唱歌、跳舞、奏樂,是啟發兒童智慧的泉源。
跟著老師的教學重點提示,完整帶出表達性創作音樂教學的主要線索關鍵,透過奧福教學法的輕鬆導入,有效運用奧福教學法的「探索」及「經驗」重點,激發孩子的想像力與幻想力,邀請他們進入音樂的喜悅學習中,提昇生活並發展潛在的音樂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