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使是默片的年代,影視產業仍與音樂休戚與共,何況是今日。電子廣告自然也不例外,甚至與音樂的羈絆更深。許多廣告配樂,乃至於廣告歌曲,始終比流行歌曲更加流行的深植於普羅大眾心中,傳唱許久;像是你永遠會記得爸爸哥哥姊姊妹妹都愛綠油精,以及感冒要用斯斯一類的;而許多名家廠牌的廣告配樂更是動人倍至,以至於唱片公司所推出的廣告配樂合輯往往都能有不錯的銷量。
叱吒於今日台灣廣告音樂界的才子侯志堅,要與大家暢談廣告音樂。
搞清楚何為廣告音樂
廣告音樂首重調性,不同的商品所對應的音樂類型勢必相去甚遠;儘管是相同的商品,品牌不同,所套用的音樂也會有所區隔:「一樣是洗髮精,「絲逸歡」不會脫離都會女子風格的音樂;「LUX」則使用有巨星般風采,氣勢磅礡的曲子;而「蜜妮」的廣告會讓你聽見日系風小女孩的感覺。」侯志堅舉例到。也因如此,在大眾心中,廣告音樂暗暗成就了品牌形象。
另外在結構面上,大多數的廣告音樂是固定的。侯志堅指出:「從洗髮精到尿布,幾乎所有的商品廣告音樂都是類似的結構。一定先是呈現出很糟糕的狀況,經過轉折使用了該商品,其後便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。」於是,台灣的廣告音樂結構是被框架住的,但侯志堅也認為,這是難以避免的現象。
廣告音樂在科層體制分明的產業界裡,成為服務業
已經製作過1000多首廣告音樂的侯志堅,特別解釋到作廣告與其他音樂的相異處:「如果你作獨立音樂唱片,你需要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呈現出來,可以作的很屌、很過癮;而若是作電影配樂,你可能會有幾個月的時間去思考、沉澱、醞釀,於是發想出相襯於電影本質的音樂作品。但是廣告音樂都不具備這些。」
「作廣告音樂必須又快、又準、又好,符合客戶的需求。」侯志堅聊到剛入行時為了自己的音樂理念,而常與廣告主發生爭執的經驗:「我到了後來才領悟到,當你認為做了一首滿意的曲子,但廣告中的商品卻不賣時,那才是真正的失敗。」事實上,廣告主是需要安全感的。因此,一個廣告音樂創作者,需要的不是創作讓自己滿意的作品,而是符合商品調性,讓客戶滿意的作品。
此外,能夠快速的創作也是從事廣告音樂的必要條件:「有些案子可能明天就要交,所以時間壓力是很大的。因此我認為如果要走這一行,平時就應該對環境多敏感一點,把許多創作的情緒壓縮好,隨時應付時間緊迫的case,才能夠表現出音樂應有的張力,不然很容易會腸枯思竭。」侯志堅提醒大家必須時時感受週遭的事物,以面對突如其來各式各樣的商品廣告。
畢竟在行銷至上的當下,每一個廣告,所牽動的往往是一整個企業,乃至於廣告公司本身。責任環環相扣之由,你必須把廣告音樂製作當成服務業。
儘管從事廣告音樂,表面上必須與廣告主多所配合,似乎難以伸展。但若你深入思索,應該發現,可以輔助刺激商品的銷量,是一種成就;而如何以音樂上的專業賦予一件商品新生命,才是音樂人的功力所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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